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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不死鸟的行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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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霸王龙有心无力,瘫倒在地一动不动,跟废了没两样。而曹尼玛自己也疲惫不堪,很想来个烤全龙,打打牙祭补充能量。

    “爷爷个胸,要你何用?还不如祭了我的五脏庙!”他没好气的说道,而后万般无奈,只能将霸王龙收进空间容器。

    曹尼玛有件与众不同空间容,就是从叶浮萍身上搜出来的那枚戒指,和后来缴获的空间容器功能差别很大。此戒不仅别有洞天,更重要的是任何东西钻进去都不会有质量,既方便又实用,颇为神奇。只见霸王龙庞大的身躯化作漩涡,顷刻被纳入其中,而曹尼玛屹立不动,一点没感觉到重。

    但他这一战消耗超支,法力枯竭,精力也好不到那去。

    “准媳妇儿,为夫四肢抽筋,坐骨神经麻木,全身关节都在疼,老风湿又发作了,速来帮忙!”曹尼玛嚷嚷,忽悠炎泠,让一个女孩子背着前行。

    这要是在外界肯定千夫所指,万目睚眦,骂他渣男一枚!

    “呦西,这才叫坐骑嘛,比宝马都强!”但曹尼玛浑然不觉,满脸享受。

    只见炎泠一步一挨,额角香汗冒了出来,明显背个大男人很是吃力,可怜又委屈。但她名花解语,不仅未抗议,还装作轻松愉悦,奇问曹尼玛宝马为何物。

    “宝马嘛,不言而喻,为夫故乡一种宝里宝气的骡马!”曹尼玛如此回答。

    也只有他这么有才,将前身买不起的座驾贬的一文不值,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。

    不过他也没光顾着打趣,手中打开了一张破图,画饼充饥!

    炎家先祖的东西真乃神物,上面的饼曹尼玛看着看着力气就恢复了,同时精神饱满,神清气爽。

    “奶奶的,这奇葩玩意不会是出自百家大姓中的画氏一族吧?!”曹尼玛眼珠不停转,作出猜测。

    三千大道无奇不有,画氏一族以画为大道,修炼艺术和美学,该族与琴家,棋家,书家并称四大文艺家族,在灵界威名远播。

    但艺术非曹尼玛所长,倒是初恋女友艾丽丝是这方面的能手,唱歌跳舞绘画样样精通,可惜两人已分崩离析,如今更是不在一方天地。曹尼玛怎么也没想到,那个原本林下风气,八面玲珑,带给自己帕拉图式爱情的混血儿竟然会是女公关,是王屌丝花钱雇给他逢场作戏的,虽然对方爱羽毛,可曹尼玛从未恨过这点,岂料还隐藏着让人吃惊的身份。

    那样多才多艺的女公关放到古代就是官妓,除了名声不好,其实也没那么下贱和不堪,至少普通人是没资格享用的,只不过曹尼玛在择偶方面没那么大度,接受不了风尘女子。还好他定力不错,一直对艾丽丝保持伸士风度,有过鱼水之欢的念头但并未出诸行动,否则现在悔之晚矣,处男之身怎能交予青楼女子?

    小世界风光无限,春色撩人,四季都和外界迥然不同。但良辰美景虚设,因为总有危险相伴,稍有不慎便会身首异处,悔之晚矣。

    所幸炎泠身法极好,虽没少遭遇凶禽猛兽,但都被她小心绕开了,能不冲突尽量避免。一路所过,曹尼玛大开眼界,看到了举不胜举的古生物,还有说不出名字的新物种。

    五丈高的猛犸象在林间如履平地,牙齿如巨型长矛,摇头间合抱之木断倒,鼻子比水桶还粗,嬉闹时将参天古树连根拔起。没有翅膀的巨禽在丛林穿梭,觅食奇珍异果,跳起来啄树冠上的嫩叶,那是恐鸟。

    百米长的泰坦蟒于沼泽地生吞河马,血盆大口,骇心动目。数十斤重的青蛙在偷吃剑齿虎幼崽,长有大大的阔嘴以及利齿,那是魔鬼娃。

    更有一些见所未见,闻所未闻的,奇形怪状的生灵,譬如飞鱼,有鳞片的大鸟,长脚的蚯蚓,人面兽身的怪物等等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都不是曹尼玛所在意的,只是一瞥而过,心早已被凤凰传承所占据。叶知秋走在前头,占尽先机,令他火烧眉毛。

    “准媳妇儿,你马力不足啊,这么下去没个一年半载取不到真经,我还是另找代步工具来吧!”曹尼玛抹汗,炎泠的速度让人心塞。

    不久后他召唤出霸王龙,空间容器里有灵丹妙药,后者可没跟曹尼玛客气,早已恢复了体力。

    “昂……”霸王龙狂奔,横冲直撞,逢山过山逢水过水,一往无前。

    它根本不用避让任何生灵,在小世界里凶名昭著,除了帝皇鳄,鲜有匹敌者。

    小半日后,五色行宫映入眼帘,一口荷塘赏心悦目,天蓝色的睡莲洁净而不妖,澄清的碧水潋滟,美的让人沉醉。

    “不对,没有花香,水中亦无鱼虾!”曹尼玛皱起眉头,然后开启阴阳眼仔细窥察。

    片刻后,他露出惊容,发现莲花和水皆由火焰构成,颜色不同罢了,分属五彩炎的其中二彩。这种手段曹尼玛在炎家地宫见识过,以假乱真,为非常可怕的陷阱。

    “小黑,你皮糙肉厚应该隔热防火吧!”曹尼玛求助霸王龙,想直接渡过去。

    小黑是给霸王龙的命名,因为外面有只大黑,所以里面这头只能做小了。霸王龙不知道,所谓的大黑其实是条狗崽子,不然非得气得跳脚,而且它根本不是黑的。

    “我要是能防火,那之前就不会被你烧黑了!”霸王龙愤懑,讨厌这种故意的埋汰。

    “那媳妇你肯定防火,地火血脉返祖嘛,进去还不是蛟龙入海,全然不在话下!”曹尼玛又调侃炎泠。

    炎泠冒汗,开玩笑,那可是凤火,正常情况下大能来了都得忌惮。不过她也明白责无旁贷,在场就她最熟悉火焰了。

    “我试试!”最终她上前了,考量荷塘中那液态凤火的威力。

    炎泠盘坐,双手飞快结印,口中呢喃深奥的咒语,动用神秘手段与凤火进行沟通。

    这一试便是半小时,最后荷塘中的睡莲竟然动了,漂浮过来搭成一座花桥,直达五色行宫。

    五色行宫占地颇小,像迷你版的建筑,座落在本就不大的荷塘中央,似湖心亭一般。而那化作莲花的蓝色凤火较为温和,看上去貌似并无杀伤力。

    “泠儿明白了,凤凰号称不死鸟,其火焰亦带有不灭的圣能,五彩之火中有一彩便不主攻击,而是负责不灭属性!”炎泠眉开眼笑说道,还真让他研究出了所以然来。

    毫无疑问,五彩火中的天蓝之焰便是最特殊的存在,不但不伤人,还带有益功效。

    “好,不愧是我未来的媳妇,以后但凡这种事为夫都让给你表现!”曹尼玛忍不住夸赞一句,但内容却让人晕菜。

    别说炎泠,连霸王龙都斜睨他,这都什么男人啊,毫无担当可言,连自家老婆都坑。

    不时,二人乘龙上桥,走到了五色行宫门口时戛然止步。行宫只有门框,但是里面一片混沌,什么都看不见,有魔性的气息溢出,诱使人恨不得一冲而入。

    天上不会掉馅饼,通常来说,诱惑就等于陷阱,曹尼玛警惕,没有立即进去。但是他又看不出什么猫腻,阴阳眼也窥不透行宫内的秘密,视力受阻,里面混沌气弥漫,仿佛铜墙铁壁。

    “不会是真的混沌之气吧!”曹尼玛惊骇,两眼放光。

    天地间有三种圣气,鸿蒙气,玄黄气,还有混沌气,被称为宇宙之祖气或乾坤之始气,又或世界之母气,乃先天之圣物。混沌气顾名思义,传说天地初开前就已存在,无论用于修行还是炼器都是瑰宝,因为此气体坚不可摧且奇重无比,而且可以被生灵炼化吸收成为身体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不过这种东西一般人碰都不敢碰,想要收取难如登天。

    “应该不是,混沌气世间罕见,即便是凤凰也未必能寻到,就算是恐怕它也舍不得留于此地,况且混沌一词模棱两可,许多看不清的东西都可称之!”炎泠摇头,不认为自己有这么好的气运。

    “也是,这里说到底不过凤凰的一处隐居地,能留下传承之法就不错了,怕只所谓的传承也是以讹传讹,又无人进来过!”曹尼玛叹气,忽然意识到自己当了回愣头青,听说是凤凰巢就不顾一切的进来了,没考虑过竹篮打水的后果。

    但是既来之则安之,他认为应该是有人闯过此地的,不然不会被炎家列为禁地。想必炎家先祖曾来此探索过,而后遇到了大恐怖,不是有进无出,就是凄惨生还,最终吓破了胆。

    “你们说叶知秋那老混蛋能找到这里吗,进去了没有?”曹尼玛眼珠转动,有个守株待兔的想法。

    不管那厮进行宫了还是人未至,藏身于附近见到后就伏杀,省去诸多麻烦,岂不乐哉。

    若是对方没来,那就宰了再寻造化;若已在行宫内了,便杀人夺宝,让其人财两空,白忙活一场。

    然而他将阴阳眼的远视能力运用到极限也搜索不到叶知秋的踪迹,等了半天也没见个人影,怀疑那厮八成是进行宫了,此时此刻说不定在负芒披苇,劈波斩浪,卖力而作死的取造化呢。

    “你确定等在外面吗?万一凤凰留下的不是传承也不是外物,而是伐骨洗髓之类的圣珍呢?”炎泠大眼闪烁,出言提醒。

    “遭了!”曹尼玛听后蛋疼,想到了精血,若是里面有凤凰精血那就太便宜叶知秋了,出来后肯定实力大增。

    凤凰的精血可是极品,尤其是涅槃之后留下的,能改变洗礼者的体魄本质,远不止是强化肉身那么简单!
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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