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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初次任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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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是几个月来,刘云第一次离开道院,目的地是天都西边的上古林,与中天三城相距两千余里。

    在地域上,天都是一个分界线,东北边是隶属青云的列国,西南则是直属于青云帝国的疆域。青云与青州其他帝国的往来基本是通过西边和南边。

    上古林的边境虽然还在天都境内,但却跨过了周围的好几座郡府,其间贯穿着好几座山脉,面积之大,已经超过北越的整个国土了。

    刘云此次接任务,除了道院的奖励之外,也顺道看看能不能有其他收获。

    这两千余里,刘云只用了不到三天,便来到了上古林的外围地区。一直走了数百里,刘云都没有发现这片古老的山林有何异常,比起他一路走来所越过的山林,并没有什么不同。

    直到他看到两只巨熊的争斗。刘云当时隔得老远,一支断掉的树枝裹着气浪,直接插进了刘云身旁的树干。

    这绝对不是在他通往天都路上所见到的力量,就连当初的墨鳞异兽与之相比也差了很远,不过墨鳞异兽速度、灵巧、防御和进攻都不弱,遇到眼前的巨熊应该有一战之力。

    虽然这两个大块头的力量不俗,甚至已经达到了御气武者的水平,不过刘云最擅长的就是和野兽战斗,并且两只巨熊动作笨拙,想要正面伤到刘云的可能性很小。

    当初刘云花了不小的代价杀了一头野猪,最后却只收获了十多斤猪肉。在那之后,很多战斗前他都会权衡一下,是不是应该去做。当然,这种权衡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得失,还要考虑各个方面。

    眼前的两只巨熊凶悍无比,而且体型巨大,就算刘云能够战胜,也无法把他们带出丛林。不过这两只熊的胆囊,对于刘云来说是大有用处。

    富贵险中求,刘云打算着要对这两只熊下手。不过现在时机还未到,还得再等上一会儿。

    刘云握着长剑守在一旁,寻找出手的机会。结果令他错愕的是,两只巨熊没过两招就停手了,还并排走到了一起,庞大的身躯还时不时地互相靠一下,不知是夫妻还是兄弟。

    两只巨熊停止了争斗,而且状态很好,几乎没什么损伤,刘云之前的计划是行不通了。现在强行上前,很有可能遭遇两只巨熊的联手对抗,别说熊胆,到时候命都不一定能保住。

    两个熊胆重要吗?不是必不可少,但是能为刘云提供不小的帮助。

    上吗?上!不过上也要就讲方法。

    刘云摸出身上的一柄精铁飞镖,用尽全身力气掷向右边巨熊的屁股。漆黑的飞镖上聚满灵气,全速飞向巨熊的屁股。

    屠老给的蕴灵镖只有几枚,现在的情况并不明朗,一旦扔出不一定能收回来,所以刘云并不打算用上它。

    “昂”,右边的巨熊痛吼一声,上肢瞬间离开地面,直立起来,回头一望,发现一个灰影正在疾速地逃窜。

    屁股上的疼痛加上狩猎的本能,受创的巨熊瞬间朝着刘云追来,另一只也紧随其后。

    一边绕着树木奔跑,一边回头观察两只熊的距离,“碰”,“碰”,身后的树木不断地倒塌,巨熊和刘云的距离正在不断地拉近。

    刘云眉头一皱,本想借助树木控制距离,等两只巨熊分开后逐个击破,没想到这熊的力量竟然恐怖如斯,完全无视了刘云眼中的这些障碍。

    一看情况有变,刘云立马改变奔跑的路线,使自己的速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。先拉距离,再继续寻找两只熊的破绽。

    这时刘云本可以直接离开了,反正后面的熊也追不上他。不过既然到了这个份上,不出手也说不过去了,虽然有危险,但还不足以让他放弃。

    现在在林中穿行,让他又有了一种刚从平丘下来,面对不同野兽追逐时的感觉。那时他比现在稚嫩弱小许多,却同样不曾有过逃避退缩。

    终于,两只巨熊一前一后,拉开了几个身位的距离。

    刘云看准时机,用上他最熟悉的方式,一脚蹬上前方的古树,往后一跃,速度和高度不知是两年前的几倍。

    迎面是一只漆黑的巨掌,刘云没有任何慌乱,一脚蹬到旁边的树干上,在空中一个转向,避开了致命的一掌,瞬间来到巨熊的脖子侧面。

    “嗤”的一声,刘云全力出击,长剑深深没入巨熊的脖子,剑气继续向下,摧毁了它的脊椎和神经,实现了真正的一击必杀。

    在刘云杀死巨熊的同时,它的同伴也扑了上来,巨掌朝着刘云后背拍去。

    其实在同时面对着两个对手时,最大的困难不是如何击杀其中一只,而是在全力进攻其中一只时,如何躲避另一只的进攻,这也是他在两只熊距离拉开后才出手的原因。

    对于现在的刘云来说,他的攻击可以做到对防御极高的巨熊一击必杀。但同时,他的防御也十分薄弱,只要被巨熊碰到,不死也是半条命。

    仿佛早有预料,刘云借着前面一只巨熊的身体,荡到一旁,躲开了这一掌,使得攻击落到了已经死亡的巨熊身上。“砰”巨熊的尸体带着刘云飞出数丈,却没有伤到刘云。

    在地上滚了一圈,刘云迅速爬起身来,冲向另一只还存活着的巨熊。

    没了同伴的照应,完全的一打一,在刘云丰富的战斗经验面前,没过多久,这只身体庞大的巨熊也随它同伴而去。

    刘云长剑一挥,剑锋没有触到巨熊的尸体,剑气却还是将其的腹部划破。在里面找了一会儿,刘云找到了其中的熊胆,但他还没有想好怎么处理这两个熊胆。

    他原来的打算是一只吃掉,一只卖掉或者拿去道院换点东西。不过这周围遇到其他人的概率大不大,他不清楚。他可能还要在这里停留不短的时间,熊胆带着身上确实不太方便。

    没有多想,刘云决定把两个熊胆都处理掉。强忍着剧烈的不适,刘云吃下了第一颗熊胆,只感觉强大的能量在腹中散开,涌向身体各处,比起十几株三十年生的灵参效果还大。

    这颗熊胆,应该是除了清凝茶外,刘云吃过最珍贵的东西。至于辟谷之前所吃的那几个青果,刘云也不知道具体的功效是什么,不过其中的能量确实是比不上熊胆的。

    只吃了一只,刘云就感觉身体的灵气达到了饱和,而且腹中还有大量的能量没有消化掉。看着手中另一只湿漉漉的熊胆,刘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这东西效果这么强,身上的盒子太小了,怎么办呢?吃了第一颗,好几天都不用再进食了,到时候还能不能吃都不一定了。”

    几经思索,刘云决定先退出上古林,到边上的一座小城把熊胆交易了,反正还在边缘,退出去也花不了多少时间。

    刘云全速奔跑,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,便赶到了枫叶城。说是一座城,其实面积并不大,和飞仙镇差不多。不过其中建筑密集,巍峨壮丽,城墙深厚无比。

    和其他地方不同,枫叶城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普通居民,大多数都是佣兵、冒险者、军队、以及商行,在这落脚或者驻扎。甚至连道院在这里也有驻地,主要是为了接待来上古林历练的弟子和老师。

    刘云没有去找道院的人,找了一家商行便把熊胆卖了出去,得到了几十个紫金币。

    在青云帝国内,紫金币和金币一样,是法定的货币,一枚紫金币固定值一百个金币。一个金币大概能在天都住上一天,在平丘可以花上一个多月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这颗熊胆,平丘的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。另一方面呢,这样的巨熊,放到平丘去,轻而易举就能摧毁几座村子,而飞仙镇,也要举全镇之力才能抵抗。

    在飞仙镇,人们固然是不会花上几千金币去购买一颗熊胆。但如果真的出现这样一只巨熊,几千个金币能够换得镇子的平安,没有任何人会有意见,甚至会有富裕的人家主动来承担这笔钱。

    这就是差距,贫穷与富裕,弱小与强大。

    再次进入上古林,刘云背包里多了不少东西。经过刚才的事情他也明白了,现在和以前,已经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以前他是为了赶路,首要的是速度。现在他的目的是做任务,寻找珍宝,以换取物资来维持修炼的进度。以前可有可无的一些东西,现在都必须注意了。

    如果是在走来天都的路上,刘云对于一些不是他生存必须,又难以处理的东西,会毫不犹豫地舍弃掉,现在他会更多地去考虑一个东西的价值。

    比如刚才的熊胆,他留着有很大可能会被浪费掉。而现在他花上两个时辰,将熊胆卖掉,如果再换成适合他用的灵药,可能够他用上一两个月了。这期间,他都不用去食堂进行那种低效且限制很多的补充灵气的方式。

    刘云这次接的任务是为器院收集一种羽毛,这种羽毛产自一种叫白首姑的鸟类,长在它们的翅膀上,是白首姑全身最结实最顺滑的羽毛。

    这种羽毛在其他地方的作用不大,不过与器院弟子最近的研究有关,所以发布了相关的任务。白首姑没有太大的攻击性,所以任务并不危险。

    不过白首姑始终是大型的飞鸟,而且生性警惕,任务还是有一定难度的。道院给的建议是寻找到它们的巢穴,那里很大概率会有它们褪下的羽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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